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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量核算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29

各系部:

按学校修订的《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、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》(浙财院〔2012186号,见附件1),学院对有标志性的教学研究、教学建设工作计算工作量,并按分值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奖励。现将2017年度教学研究、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计算依据

1. 项目类别和计算标准

各类项目的计算标准按照《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、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》(浙财院〔2012186号)执行,编写出版教材的教师须填写登记表(见附件2),并提供教材样书一部。

2. 项目计算时间

1201711日起至填报截止日之间的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、获奖项目、检查验收合格项目、批准的新专业及出版的教材,以及现仍处于项目建设期的项目。

2)计算日期原则上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。个别项目因时间原因未能来得及计入本年度的,则计入下一年度。

3. 对重复获奖或重复立项的项目,按照最高标准计算或予以补差。所有项目不得与上报科研处的项目重复,经查实重复者按零分计。

二、计算流程

1. 学院统计、计算出各2017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有关项目的工作量分值,发给老师进行核对。

2. 老师核对本部门有关项目的分值无误后,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,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。多人合作项目,由主持人列出所有参与人的姓名和排位(原则上,包括主持人在内总数不超过5人,如超过5人的,由主持人对应总量进行分配),提出具体的分配意见,负责人不分配的,由学院根据排位按照下表分解计算。

人数

2

3

4

5

排序

1

2

1

2

3

1

2

3

4

1

2

3

4

5

系数

0.6

0.4

0.5

0.3

0.2

0.5

0.3

0.1

0.1

0.5

0.25

0.15

0.05

0.05

3.  学院核算、确认。

希望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填写、核对本年度教学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量,如有问题,请与学院联系。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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