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 > 教职工 > 正文

关于发放2009年六一儿童节过节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05-25
<P>各位老师: 2009年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,为做好2009年6月1日前正式在册的教职工的14周岁以下(1995年6月1日以后出生)的子女的统计工作,请相关老师填写表格(父母双方在本校的,请随母亲登记),于2009年5月24日前将过节费发放表发到fldzufe@126.com邮箱。附件2009年六一儿童节过节费发放表 永利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</P>

上一条:关于《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(试行)》征…
下一条:关于端午节班车的安排
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