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今年9月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课题类别
规划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)。
二、申报课题条件
1.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申报。
2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(1)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(2)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两人以上的;
(3)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
(4)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。
(三)申报名额
我校限报10项。
(四)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
申报材料包括《课题申报·评审表》(一式1份),《课题申报·活页表》(一式4份),请于2015年10月23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,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。